都市發展局長丁育群指出,威京集團是在民國99年10月提出詢問,若「京華城」未來另有開發計畫,其容積率是否為「商三」的560%?經都發局研析後回覆,依80年之都市計畫書規定應為392%。
由於業者與都發局對容積率認定見解有異,北市府考量相關都市計畫內容是在20年前擬定,可考慮經由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進行研議,以作為未來都市計畫變更參考;業者若確有開發計畫,未來仍應循都市變更法定程序辦理,但威京集團至今尚未提出。
另外,丁育群解釋,依早期都市計畫書規定,「京華城」坐落基地不得作為住宅使用,後續若京華城提出開發計畫要求放寬使用並與其他商業區管制相同,依相關規定除須辦理回饋之外,都發局考量若住宅使用比例過高,除不符合當地發展定位外,也要考量社會觀感。
因此在北市都委會研議過程中,表達不同意業者所提住宅比例50%的建議,而應參考其他北市大型商業區開發案例,最高不得超過30%。
丁育群說,京華城未來若確有都市計畫調整計畫,應提出完整開發構想,並循都市計畫法定程序辦理。北市府將秉持公平、透明的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