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配家人怒檢舉
嫁台兩年的林妻昨受訪說:「在我家鄉報警是要付費的,嫁到台灣才知道不收費,但是警察辦案收不收費,原本也不知道,直到和親友聊天提起警察收費,親友還以為我和婆婆開玩笑,最後才知台灣警察是不能收費的!」
林男疑因家庭、工作等因素致情緒不佳鬧自殺,9月4日離家失聯,林妻、林母一同到龍泉派出所報案協尋。同日下午,王員獨自前往林家向林母稱:「協尋人口浪費社會資源,衛生局要罰錢」,還誆稱林男若自行回家,需給付2500元費用,若是被警方所尋獲,協尋費要收更高。
當時林母身上有3張千元鈔,家人趕緊向雜貨店換了百元鈔,才得以交出2500元。隔天林男返家,表示自己到老村長家喝酒聊天,想清靜一下就沒有打電話回家;事後林妻向王員索討2500元被拒,家人向內埔分局二組報案。
警向錢莊借錢 被逼債
檢察官林吉泉指揮調查,王員供稱因為向綽號「小虎」的地下錢莊借了280萬元,還了30多萬元,日前又借了1萬5千元,每月利息4500元,對方不斷逼債,只好索賄。屏東縣警局督察室將貪警改調分局勤務指揮中心,並函送法辦,且調查他為何向地下錢莊借巨款。
49歲王忠峰警員班121期,曾因救災受困於山區,最近因違紀被列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