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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來了 鬥雞疲軟 賭客全栽

中時電子報/王志宏/屏東報導 2012.09.11 00:00
卅四歲男子陳正雄承租鐵皮屋,提供鬥雞讓賭客賭博,並抽取兩成佣金,每隻鬥雞賭注金額五百元至兩千元不等,並有碼表計時;特別的是,連進場觀看民眾每人也要收取五十元入場費;警方當場查到十二隻鬥雞,並將廿九名民眾依賭博等罪移送。

陳男在屏東縣九如鄉玉泉村黃金路承租一間鐵皮屋,請來潘男、張男養鬥雞,再以朋友介紹方式,吸引賭客上門,由於出入分子複雜,民眾檢舉疑似有鬥雞賭博。

警方不動聲色,日前先由九如派出所所長郭繁昌等員警到場勘查,發現確實有賭博跡象,前天上午見時機成熟前往鐵皮屋,廿九名觀眾及賭客四處流竄,並發現十二隻鬥雞,其中有幾隻雞的頭,被啄到無毛,還不斷流血。

警方調查,場地由邱姓屋主提供給陳男,選在周日進行鬥雞賭博,每次下注賭金五百元至兩千元不等,陳男可抽兩成佣金,入場民眾不論有無參與賭博,都要繳五十元入場費。

該賭場以記帳方式計算賭金,由兩隻雞在場內互咬,圍觀民眾隨時可以下注,賭看哪隻戰勝,並有碼表計時,賭客除了在地人,萬丹、高樹、內埔、高雄大樹、台南民眾也前去觀賞。

陳男坦承進行鬥雞賭博,從八月底至今只玩了四次,共抽取佣金三、四千元,連養雞成本都不夠。警方訊後依賭博罪及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屏東地檢署。

里港警分局副局長楊光騰指出,參與鬥雞的人多數非有錢人,他們有共同傾向,都喜歡血腥及暴力,到了鬥雞場會燃起慾望,就像賭馬、賭狗一樣,重點不在賭金的輸贏,而是在過程中享受快感。

賭客男女皆有,每次賭金頂多兩千元,把兩隻體型差不多的鬥雞放在籠子內互咬,咬到頭破血流,直到其中一隻雞逃跑或倒地,有裁判在旁見證。這次抓到的陳男,去年四月一樣在九如鄉某處鬥雞場被逮獲,算是累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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