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台新金控丙種記名式特別股到期收回暨終止上市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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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年前
日期:2012年 9月10日主旨:公告台新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號:2887)丙種記名式特別股(

新丙特2887C)到期收回暨終止上市買賣等相關事宜。公告事項: 一、終止上市事由:上開公司發行之丙種記名式特別股章程規定,該特別股不得轉換為普通股,發行日起滿7年到期(即於101年9月28日到期),期滿按實際發行價格收回之。該公司於98年12月4日為彌補虧損辦理減資,目前丙種特別股流通在外股數為466,159,384股,依該公司之公司章程第8條之1第2項規定,丙種特別股股東之股東權益應按銷除股份之同等比例相應調整補足,以維持丙種特別股股東之既有股東權益,故該公司仍將以發行總額150億元收回之。二、停止交易日期:民國101年9月20日至101年9月28日。三、停止過戶期間:民國101年9月24日至101年9月28日。 四、收回基準日暨終止上市日期:民國101年9月28日。 五、證券代號、簡稱及股數: (一)代號:2887C。 (二)簡稱:新丙特。 (三)終止上市股數:466,159,384股。 六、辦理股務機構: (一)公司名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二)地址: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96號B1。 (三)電話:(02)2504-8125 七、其他: (一)摘錄該公司檢附資料如后: 1、該公司101年8月16日第4屆第41次董事會決議,訂定101年9月28日為丙種記名式特別股466,159,384股到期收回基準日暨終止有價證券上市日。另為作業所需,訂定自101年9月20日起,該有價證券停止於集中交易市場買賣並自101年9月24日起至101年9月28日停止受理丙種記名式特別股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2、有關丙種特別股民國101年1月1日至101年9月28日(不含)期間之股息,俟該公司101年度會計決算如有盈餘,於依法完納一切稅捐及依財務會計準則調整後,應先彌補以往年度虧損。如尚有餘額,應依規定提列法定盈餘公積及依法令規定提列特別盈餘公積,再就其餘數儘先發放丙種特別股當年度應分派及以前各年度累積未分派之股利。該公司將依丙種特別股收回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為配發對象,俟該公司102年股東常會通過盈餘分派議案後,由董事會訂定配息除權基準日、股息金額及發放日,屆時將另行通知。倘該公司101年度決算無盈餘或盈餘不足分派丙種特別股股利時,其未分派或分派不足額之股利,應累積於以後有盈餘年度儘先補足。(二)上開公司已於101年9月5日將相關資訊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