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劍麟:公告本公司股票全面無實體發行相關事項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9.10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1/09/102.發生緣由:本公司因調整登錄興櫃時程,故將延後全面換票基準日,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壹、本公司101年9月10日董事會決議興櫃全面換票無實體股票作業。貳、本公司辦理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下:一、本公司無實體發行之股票:歷年已發行之股份,計普通股60,233,04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02,330,4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一股。二、自無實體新股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無實體換發新股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一)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1年9月14日起至101年9月24日止。(二)全面換票基準日:101年9月18日。(三)新股換發日期:自101年9月25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無實體新股。(四)無實體新股開始買賣同時舊股票終止買賣。(五)嗣後如因調整登錄興櫃時程致影響本公司全換日期,全面換票基準日因此發生變動及其他相關未盡事宜,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並調整之。四、無實體股票相關程序及手續:(一)欲將現股劃撥至集保帳號之股東:A.請股東至證券商開戶或提供既有之集保帳號 。B.請備妥下列文件至本公司股務部辦理或以通訊方式辦理。(a)全部舊票(b)蓋妥本公司所寄發之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並蓋妥原留印鑑。(c)尚未留存原留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身份證正反正影本、全面換發無實體新股暨登錄通知書並加蓋印鑑。(二)舊股票尚未領取者:請 貴股東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股票劃撥相關文件至本公司股務部辦理。(三)郵寄辦理股票劃撥者:請 貴股東將全部舊股票暨填妥並加蓋原印鑑之相關文件以掛號郵寄本公司股務部辦理,郵遞往來途中若發生誤失情事,請 貴股東自行辦理股票掛失手續。(四)無提供集保帳號之股東,無法將股票轉撥至個人集保帳號,股東如需於市場上轉讓股票時,仍需提供集保帳號,否則將無法轉讓股票。五、股票相關作業劃撥處所:(一)股務代理部:元大寶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二)辦理地址:台北市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三)本公司股務電話:(02)2586-5859(四) 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法令規定辦理。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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