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情林農約150人,由台灣農努聯盟理事長白仁傑帶領,他們先在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南投林區管理處大門口舉香跪拜,高呼「還我土地、還我生計」表達訴求,隨後推舉代表與劉福成協調。
林務局為維護國土保安,加強輔導國有林地承租人全面造林,不應違規種植果樹或搭建建物才得以繼續承租。
不過,台灣農努聯盟認為林管處以終止租約訴訟收回林地的行為,不顧農民生計,甚至有林農因而失去農保資格,侵害農民權益,希望林管處能對租地造林地內現存的果樹,同意保留並准許辦理續約。
聯盟也要求林管處應再放寬暫准建地租賃面積及租地造林地內工寮面積,使林農得以維持較大的生活空間。
劉福成接見陳情代表時提出回應,承諾就100年度到今年續約申請案,於3週內全面清查辦理。
他表示,民國91年以前租地內栽植的果樹,林農依規混植600株造林木後即可辦理續約,但不得再新植果樹;至於混農林業經營方式,目前林務局正研究可行性,希望日後能提出兼顧林農生計的可行模式。
有關建物規定放寬部分,租地內若有承租訂約前的既有房舍,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將建物基地改辦暫准建地租約,讓林農得暫居住使用;建物若非承租前既存,屬搭建當時未依程序申請建造,且未有實質違規者,得補辦申請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