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總統日前接見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會前主席杜克等人。杜克此行是應台灣展翅協會邀請來台參加「防制兒少商業性剝削(性販運)-新策略與新展望國際研討會」,並擔任「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最新任擇議定書及其施行」場次的主講人。
總統說,聯合國1989年通過了兒童權利公約,完整規定兒童權益。中華民國1971年失去了聯合國代表權,所以之後的國際會議與國際公約,都沒有機會參加或加入,「但是我們對於兒童權益的保障,並沒有因為缺乏這種國際參與的機會而有任何的鬆動」。
總統細數台灣對兒童福利的保障與修法,包括1993年修正兒童福利法,訂定兒童保護專章,防止兒童受到虐待;2011年,更完整制訂有關兒童少年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