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繼本月6日公告牛肉產地強制標示相關規定後,11日將再正式公告牛肉中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為10ppb。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表示,從12日起,全台3萬多家販售含牛肉「散裝食品」的場所,包括大賣場、速食業、小吃店等都須依規定標示牛肉原料產地;自20日開始,生產製造含牛肉的「包裝食品」也需依規定標示。
康照洲強調,衛生署將動員全台衛生局人力進行地毯式稽查,如果業者不配合,限期也未改善者,將依法開罰。規定應標未標者,開罰新台幣3萬到15萬,標示不實者,則罰4萬到20萬。
衛生署繼本月6日公告牛肉產地強制標示相關規定後,11日將再正式公告牛肉中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為10ppb。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表示,從12日起,全台3萬多家販售含牛肉「散裝食品」的場所,包括大賣場、速食業、小吃店等都須依規定標示牛肉原料產地;自20日開始,生產製造含牛肉的「包裝食品」也需依規定標示。
康照洲強調,衛生署將動員全台衛生局人力進行地毯式稽查,如果業者不配合,限期也未改善者,將依法開罰。規定應標未標者,開罰新台幣3萬到15萬,標示不實者,則罰4萬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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