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9/102.公司名稱:金尚昌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公司94年9月12日台證密字第0940102638號函 辦理公告如下: 一、本公司高流動資產共計新台幣(下同﹞70,016,896,其中: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70,016,896元。 二、本公司短期借款共計新台幣128,337,004元,其中: (一)應付商業本票-兆豐票券62,491,213元。 (二)應付商業本票-聯邦票券65,845,791元。6.因應措施:茲針對短期借款共二項分別列出因應措施如下: 一、應付商業本票-兆豐票券62,491,213元: 本票到期日為101/11/27;票券公司依約每次屆期展延一年。 二、應付商業本票-聯邦票券65,845,791元: 本票到期日為101/09/27;票券公司依約每次屆期展延一年。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至8月底止月付利息共計380,000元,故短期財務方面 並無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