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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觀審制宣導片 錯誤連篇

自由時報/ 2012.09.10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謝文華、林俊宏/台北報導〕真理大學法律系大二生許世甲,從廿六分鐘的「司法院人民觀審制度宣導片」,揪出錯誤與矛盾,剪輯成七分鐘的「司法院觀審制影片BUG版」(www.youtube.com/watch?v=wadQAtocePY),批判司法院只抄歐美陪審團制度做樣子,卻未學到精髓,很白痴!陪審團推動聯盟也指出影片九大謬誤,今天將赴司法院踢館抗議。

學生剪輯po網 批白痴

宣導片主角、家庭主婦蘭姐,被抽選擔任情殺案觀審員,被告原辯稱女友懷疑他劈腿,從廚房拿出切麵包的刀要刺他,為自保誤殺女友。蘭姐以常識揪出麵包刀應為鋸齒狀,兇刀卻為鋒利鋼刀,向法官提見解獲採用,被告才當庭改口坦承殺人。

許世甲說,陪審團應是到了法庭才知參與審判什麼案,但宣導片開頭竟播放蘭姐和丈夫討論此兇殺案;且觀審團成員尚未開庭就知要審兇殺案,心證已被媒體報導污染。他還說,片中一直出現被告自證無罪,背離真實法庭以辯護人主述,且法官變成控方角色,並主導觀審團討論會議。

成員預知案情 污染心證

陪審團推動聯盟指謬誤宣導片誤導大眾,說觀審員對法官有拘束力;法官忽略控方及辯方角色,形成只有法官與被告的審判;被告權益被剝奪,違反無罪推定原則;觀審員竟可隨意提問,失去中立性等。聯盟成員何宗勳強調,司法民主化須由公民參與審判,才可避免收買、貪污、恐龍法官一再出現。

陪審團推動聯盟律師鄭文龍指,英美加澳等五十二國採用的「陪審團法」,法官和人民隨機組成的陪審團,各自分工獨立、互不干涉,被告有罪或無罪由陪審團認定,陪審團認定有罪後,才由法官決定量刑輕重。但我司法院預備在立法院開議送審的「觀審法」,觀審員的意見對法官的判決並無約束力,從士林、嘉義的模擬法庭可見,法官一講話,觀審員意見就轉向,只是找人民去替法官的判決做背書。聯盟主張,應改推民間已草擬、符合國際潮流的陪審團法。

司院:虛心接受各界意見

司法院秘書長林錦芳表示,她還沒有看到許世甲的完整影片,但新制上路後,觀審員不可能回家和家人討論案情,法官也會秉持中立客觀精神審理。希望律師和學生充分了解內容並做理性討論,司法院對於各界意見也都會虛心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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