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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辦鐘點外籍看護 民間團體反應兩極

中時電子報/朱芳瑤/台北報導 2012.09.10 00:00
勞委會研擬試辦非營利機構外派外籍看護服務,民間團體反應不一。有的躍躍欲試、積極籌辦,規畫「混搭」本國與外籍看護人力,提供更好照護服務。但也有非營利組織質疑機構外派模式的發展空間,認為聘雇全職外籍看護花費較低,仍會是多數家庭的優先選擇。

「非營利組織能否承擔聘雇、管理外籍勞工的成本與風險?」老人福利聯盟祕書長吳玉琴說,非營利機構如何提供外勞住宿、派遣過程外勞與僱主安全等問題都有待評估。若有非營利團體願意試辦,她樂觀其成。

相對於廿四小時看護,聘用本國籍看護一天兩千元、一個月六萬元;請外籍看護工,含仲介費與繳給政府的就業安定費,每月約兩萬元左右。至於機構派遣外勞,若採取白天用本國照顧員、夜間用外勞的照顧模式,民間團體預估,一個月約要四到五萬,介於聘雇本勞與外勞之間,花費還是偏高。吳玉琴說,「誘因可能不會太大」,況且不同看護輪班到家裡面,民眾也不一定能適應。

看好機構外派外勞的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執行長林依瑩說,若開放彈性鐘點服務,對於僅須白天或晚上等部分時段請看護幫忙的家庭,就不必負擔廿四小時的看護費用,比聘用全職外籍看護省錢。

林依瑩說,聘用外籍看護,外勞與被照顧者家庭都是「各憑運氣」,外勞擔心遇到惡雇主、被剝削;僱主怕憂心外勞語言溝通有問題,或外勞照顧專業不足。若能由非營利機構擔任外籍看護的雇主,是「幫外勞與家庭解套」。

她說,本國籍看護教育水平與照顧技巧普遍較佳,又有語言優勢,較能負擔專業照顧和心靈陪伴,卻有人力不足問題;外籍看護則擅長基礎勞動及本勞較不願意做的夜間陪伴。機構同時擁有本勞與外勞,人力可彈性調配互補,提供更好的照護。非營利組織做外勞業務雖然不易,但可以學習,台灣社會的照顧需求增加,「一定要有人出來做這件事!」

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祕書長簡璽如說,許多民眾找照護人力面臨的問題,如本國籍看護成本太高,政府提供居家服務有限制。為健全家庭看護服務品質,建議政府可讓本國照顧服務員到被照顧者家中,指導外籍看護工照顧技巧,並開放民眾申請本國搭配外國籍看護聘用,讓雙方專長互補,提供更好的照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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