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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蜜蜂發傳單》穿梭車陣 賣命討生活

自由時報/ 2012.09.09 00:00
〔自由時報記者蔡孟尚/竹北報導〕新竹縣議員邱振瑋投訴說,他假日開車經過竹北市自強南路的文興路口到光明六路口,看到十幾個廣告傳單發送員成群結隊遊走在中央分隔島和快車道中,官方再不出面管管,恐怕會釀成交通事故。

警︰民眾舉報 先勸導再取締

警方說,針對這種在車道或分隔島上分送傳單的狀況,只要有民眾舉報,他們一定會到場處理,但體恤這類工作者的經濟狀況,通常都是先勸導再取締,不過好幾次過去自強南路,這些俗稱「小蜜蜂」的傳單發送員遠遠看到警車來了就一哄而散。

「這根本是拿自己和別人的安全開玩笑!」邱振瑋說,他假日開車從經國大橋北上通過自強南路、文興路口時,看到十幾個傳單發送員穿梭在車陣中,利用路口交通號誌紅燈時段發傳單給在路口停等的駕駛人,號誌燈由紅轉綠時,現場一陣混亂,有人剛發完傳單來不及跳回分隔島,差點被剛起步的自小客車撞到,真的很危險。

發生事故 追究發送員刑責

警方說,如果真的因此發生事故,會依據現場狀況追究傳單發送員的刑責; 就算傳單發送員幸運沒事,但他們的行為也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三條第一項第一款「在車道或交通島上散發廣告物、宣傳單或其相類之物。」規定,可處行為人或雇主三百到六百元罰鍰。

警方強調,以同樣方式在車陣販售玉蘭花等商品,也違法同條例第八十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車道上、車站內、高速公路服務區休息站,任意販賣物品妨礙交通。」規定,同樣是處三百到六百元罰鍰。

這些傳單發送員受訪說,他們因為沒有正職的工作才會來賺這種「辛苦錢」,每個小時的薪水從八十到一百元不等,雖然要忍受風吹日曬,還要冒著被車撞的危險,但可以當天領現金,所以還是有不少人搶著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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