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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21年終於定讞 馬英九:蘇建和案 留下3個教訓

中時電子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2012.09.09 00:00
馬英九總統八日出席第六十五屆律師節慶祝大會,表示蘇建和案留給司法界「三個教訓」;包括:偵查起訴階段杜絕刑求及不當取供、提升刑事鑑識水準、擴大犯罪補償並增加金額,他期望司法因此有所改革。

纏訟廿一年的吳銘漢夫婦命案,高院日前再更三審宣判,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獲判無罪。因《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全案不得上訴而定讞,結束了漫長訴訟。

馬英九昨日在律師節慶祝大會上致詞,三分之二以上的時間,都是在談蘇案。他回憶十七年前當法務部長時,當時的檢察總長陳涵詢問他對蘇建和案的意見,他花了一周時間,把判決書跟偵訊筆錄看了一遍後,決定支持陳涵提非常上訴,並暫緩執行死刑。

馬說,當年他還因此被法官們公開批評是搞「第四審」,但他認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法務部長對死刑執行原本就有審核權,他堅持當時的決定並沒有錯。兩天前還致電陳涵,回憶十七年前兩人處理案件的過程,馬英九說,他對陳涵當時的勇氣與專業感到敬佩。

馬英九還說,他對蘇建和案有一份特殊的感覺,因為被害人吳銘漢夫婦,是法務部監所員工的家人,他曾到汐止探視死者的小孩及母親,吳母向他下跪,哭著說:「馬部長,你為什麼不槍斃殺害我兒子的壞人?幾十位檢察官、法官審過的案子,怎麼還會冤枉?」

馬說,他心裡非常感慨,但仍認為當初停止執行死刑「並沒有錯」,因為全案確實有許多疑點。他指出,蘇建和案在偵查起訴時有瑕疵,使得後來的檢察官、法官無法正確判斷,案件懸而不決,爭訟逾廿年,這個案子留給司法界及政府很多反省的空間,希望從中會因此有所改變。

當了四十多年律師的司法院長賴浩敏,也在律師節的慶祝大會上,肯定律師們對推動司法改革的貢獻。他也利用機會推銷「人民觀審制」,希望律師界支持這些司改新制,並適時提供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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