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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討論會 釐清程序問題

台灣好新聞/ 2012.09.07 00:00
記者季從茂/新竹報導

立法委員徐欣瑩7日上午於立法院訴願接待室,舉行「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之跨部會討論會,代表行政院秘書長出席的楊育郎參議、農委會主委陳保基、內政部次長曾中明、地政司中部辦公室許瑞明副主任、營建署許文龍副署長、經建會部門計劃處陳寶瑞處長、農委會企劃處莊玉雯處長、新竹縣長邱鏡淳、議長陳見賢與新竹縣府團隊等皆出席。

徐欣瑩委員於8月14日接獲新竹縣政府來函,以「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涉及特定農業區變更為非農業使用,請求徐欣瑩委員協助召集地政司、營建署、農委會、經建會等相關單位之跨部會協調會,希望針對此開發案之程序問題進行釐清。為此,徐欣瑩委員邀集中央相關部會,新竹縣政府亦派出徐國振參議、國際產業發展處長林賢聲、地政處長鄭福生、農業處副處長郭維珍與多位相關承辦業務人員與會討論本案程序疑義。

邱鏡淳縣長感謝徐欣瑩委員召開此跨部會協調會,表示贊成此開發案者是大眾,新竹縣府團隊招商有成,所需的土地廠房面積已經超過1200公頃,縣府已全力推動「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此時需要中央行政單位協助讓新竹縣有更多的園區基地可以活絡地方經濟發展。

陳見賢議長則表示,「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開發案已經進行很多年,要讓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連接上六家高鐵站、生醫園區的整體開發,此案應加速開發進度,不要讓新竹縣失去競爭力。

主席徐欣瑩委員於此會議中,首先針對新竹縣政府提出的程序疑義,也就是要求新竹縣政府在區段徵收前,補具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變更使用文件等事項是否必要,請農委會與地政司等相關單位說明。地政司區段徵收科長林慶玲表示,新竹縣政府於101年3月檢附此開發案之公益性與必要性等文件送至地政司,進行區段徵收前之審查程序,而101年1月4日土地徵收條例在新竹縣政府函送前已修正通過,因此針對特定農業區變更使用依據農發條例第10條,須補具農業主管機關同意書;農委會企劃處莊玉雯處長表示,若新竹縣府詢問農委會對此案的開發意見,則需請補充特定農業區農地變更之必要性、合理性與不可替代性評估報告並進入審查。

徐欣瑩委員協助釐清相關程序疑義後,表示「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開發案已於93年通過行政院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應以此方向持續進行。徐欣瑩委員除肯定知識經濟發展對國家的重要性之外,而中央、地方的與會人員皆表示有共識積極推動本案。

內政部曾中明次長認為「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仍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此立場從未改變,但表示此案目前仍在都市計畫審議中,應該依現行法令進行後續程序;曾中明次長提到,土地徵收條例在101年1月4日修正通過後,對於特定農業區的變更使用與徵收的規範較嚴,內政部曾在100年時,提醒相關單位及早因應,以免土地徵收條例新法影響計畫徵收之推行。由於土地徵收條例已通過,而此案仍處於都市計畫階段,因此,仍需以新法所需的要件來完成。

徐欣瑩委員強調,此案是國家重大建設計畫,請行政院楊育郎參議將會議結論轉達行政院,地方跟中央應該攜手努力,一起積極推動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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