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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聯發科子公司合併案

中央商情網/ 2012.09.07 00:00
日  期:2012年09月07日公司名稱:聯發科(2454)主  旨:本公司子公司合併案發言人:顧大為說  明:1.併購種類(如合併、分割、收購或股份受讓):合併2.事實發生日:101/9/73.參與合併公司名稱(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設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標的公司之名稱:旭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4.交易相對人(如合併另一方公司、分割讓與他公司、收購或受讓股份之交易對象):旭嘉投資有限公司及旭康投資有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是6.交易相對人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XX%之被投資公司),並說明選定收購、受讓他公司股份之對象為關係企業或關係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響股東權益:三家均為本公司轉投資持股達100%之被投資公司。7.併購目的:為集團組織重整及資源整合之目的。8.併購後預計產生之效益:簡化內部流程,減少管理支出費用。9.併購對每股淨值及每股盈餘之影響:不適用。10.換股比例及其計算依據:1:1; 依據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資產淨值。11.預定完成日程:2012年11月12.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或分割)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註一):依規定辦理。13.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註二):旭達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一般投資業旭嘉投資有限公司:一般投資業旭康投資有限公司:一般投資業14.分割之相關事項(含預定讓與既存公司或新設公司之營業、資產之評價價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東所取得股份之總數、種類及數量;被分割公司資本減少時,其資本減少有關事項)(註:若非分割公告時,則不適用):不適用。15.併購股份未來移轉之條件及限制:不適用。16.其他重要約定事:合併基準日暫定為民國101年9月30日。17.本次交易,董事有無異議:否18.其他敘明事項:無。註一、既存或新設公司承受消滅公司權利義務相關事項,包括庫藏股及已發行具有股權性質有   價證券之處理原則。註二:參與合併公司之基本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及所營業務   之主要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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