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減少交通事故,竹市警局新設雷達超速自動照相桿

大成報/
13 年前
【記者黃富釧/新竹報導】新竹市寶山路高峰植物園前路段,係屬上、下坡且連續彎道,行車速限為時速50公里,符合實際需求及法令規定;近來常有駕駛人因不依號誌及速限行駛,導致車禍事故頻傳,市警局除於寶山路200巷口設置闖紅燈違規自動照相桿外,另於高峰植物園前增設數位式雷達超速自動照相桿,該照相桿業於101年9月初完成驗收,即日起將正式啟用,取締違規超速車輛,以維護行車安全。

據統計:去(100)年1至12月份寶山路高峰植物園路段共計發生交通事故38件,其中有人受傷之A2類交通事故發生26件、受傷31人。市警局分析事故肇因,90%以上肇事主因為駕駛人不依號誌指示及速限規定行駛。為有效降低該易肇事路段事故發生,於101年7月將原公道五路台肥公司前數位式雷達超速自動照相設備(該設置地點規劃為世博臺灣館出、入路口)遷移至寶山路高峰植物園前設置。市警局依規定於照相桿前方250公尺處設置「前有測速照相、請減速慢行」警告標誌,以提醒駕駛朋友遵守速限規定,小心謹慎行駛,並將違規照相設置地點公布於市警局網站內,以為周知。

超速行駛除了增加自己的危險外,相關的罰則也重。新修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把違規超速分三級處罰,每個級距20公里,大、小型車罰鍰亦不一樣。一般道路違規超速,依照級距處罰1,200元~2,400元不等之罰鍰;如超過速限60公里以上之嚴重違規,被視為危險駕駛,將處罰新臺幣6,000到24,000元的罰鍰,並且吊扣牌照三個月,另外還要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市警局特別呼籲汽、機車駕駛朋友依規定速限行駛,保障自己的行車安全,也兼顧他人的交通安全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