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昨天通過所得稅法第17條修正草案,大幅鬆綁納稅人申報扶養的年齡限制,未來扶養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的其他親屬或家屬,不限年齡均可列報扶養免稅,新制最快明年 5月上路。所謂「其他親屬或家屬」,就是除了納稅人子女、本人及配偶的直系尊親及兄弟姊妹以外(現行法本就可減稅)的親屬,例如叔、伯、甥、舅、姪、嫂等;或雖非親屬,但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同居一家的「家屬」。~聯合報2012年 9月 7日頭版頭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