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年前,台中彭姓婦人收到闖紅燈罰單,誇張的是,她只有自小客車,但舉發照片卻是一部水泥預拌車闖紅燈,讓她還以為遇到詐騙集團,申訴後卻又收到催繳通知單,再度申訴才撤銷,一張烏龍罰單浪費九個月時間處理。
今年六月,台中洪姓男子駕車左轉被員警攔下,以未依交通號誌行駛為由開單,洪男認為員警所站位置被樹擋住,質疑員警無法目睹他是否違規左轉,不過員警堅持開單,洪男氣得提申訴並向媒體投訴。
此外,會引發民眾不滿申訴的案例,還包括公務人員疏失,如誤植資料,導致當事人權益受損等,雖然監理所表示類似錯誤明顯個案,都會在申訴階段就處理完,但民眾是否如此感受,以聲明異議仍有近千件過關,顯然舉發單位、監理所仍有改善空間。
據台中地院統計,九十八年申訴案有四千六百七十六件、九十九年有四千六百零二件、一百年有三千三百六十六件、今年截至八月有二千七百六十六件,有逐年減少趨勢,將來還要繳訴訟費,是否影響訴訟意願,值得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