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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雷達仍視茫茫 巡防艇追撞貨輪

自由時報/ 2012.09.07 00:00
貨輪重150倍 挨撞「沒感覺」

〔自由時報記者蔡彰盛、林嘉東、王憶紅/綜合報導〕海巡署新竹海巡隊一艘20噸級的巡防艇,昨清晨在新竹外海,以相當於地面時速33公里的速度,直接撞上比它重150倍的貨輪船尾,造成船頭全毀,有2名海巡員送醫,幸僅皮肉傷。小蝦米撞大鯨魚的海上意外發生後,貨輪表示「根本沒感覺」、「完全不知被撞到」。

調查指出,海巡署新竹海巡隊編號pp2021的巡防艇,昨凌晨馳赴新豐外海,救援失去動力的「金福順號」漁船,因巡防艇噸位小,船身是玻璃纖維材質,無法拖帶「金」船回港,只好在旁戒護,等新隆號趕到拖救才離開。

因南寮漁港退潮時不利船隻進港,巡防艇艇長下令以每小時18節航速(約33公里)高速返港,清晨5點多,造價2000多萬的巡防艇卻在新豐外海12浬處,撞上前方不明貨輪,造成船頭全毀,巡防艇因強大撞擊致劇烈震盪,4名隊員中有2人頭部受傷,經聯繫其他艦艇趕往,將傷者送醫急救。

遭追撞的不明貨輪「無感」駛離現場。海巡根據隊員描述,調出當時經過的船隻追查,原本鎖定長榮集團的「長美號」,但當場檢查後排除,目前懷疑是2956噸的巴拿馬籍慧豐輪(HUI FENG、雜貨船),但因兩船噸位懸殊,貨輪方面對於遭撞「根本沒感覺」。

隊員:貨輪沒有開船形燈

但遭撞貨輪噸位不小,在海上明顯,海巡署不解為何未閃避大船,艇上隊員指當時天色昏暗,能見度低,且貨輪未開啟船形燈,以致未能看見貨輪,而迎撞船尾。

海巡署:誰對誰錯待釐清

但外界質疑巡防艇有雷達,駕駛怎未及時發現體積龐大的貨輪?是否有人為疏失?海巡署官員表示,等雙方船長製作偵訊筆錄,並調閱當時氣候、雷達及駕駛紀錄比對,才能釐清責任。

熟稔國際海事法律的律師舒瑞金指出,依照國際海洋法公約規定,只要商船未非法捕魚、盜賣油品或走私等危害我國財政、經濟等違法行為,縱使該船航行在我國的領海內(自基線起至其外側12浬間之海域),仍享有無害航行權;至於肇事責任,有待依國際避碰規則及兩船航行記錄器(VBR)釐清。

海巡署轄下船艦發生碰撞並非首樁,2011年5月12日,2000噸級的台南艦,就在台南外海與陽明海運一艘貨輪發生擦撞,造成艦後左舷約5公尺長裂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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