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司改會執行長林峰正不滿說,台北地檢署已傷害江媽媽二次,但依照法律他們也只能無奈提再議聲請。司改會昨天趕在再議期限前,向北檢遞狀聲請再議,並發起「江媽媽再議,我們在意」活動,包括才因殺人案被判無罪確定的蘇建和等四十人到場聲援,向江母王彩蓮遞交民眾連署聲援她的「在意狀」。
王彩蓮向北檢遞狀後,即在司改會和聲援民眾陪同下,轉往高檢署交付民眾連署的「在意狀」。王彩蓮杵著拐杖,捧著江國慶的遺照,步履蹣跚,哽咽說「光我一個人的力量沒有辦法,謝謝大家幫忙」。又說,她膝蓋、骨盆老化萎縮,前陣子才開完刀,腳力不好,但為了替兒子伸冤,她無論如何都要來一趟。
民間司改會質疑,江案北檢認定確有刑求威逼的不法行為,「只是」為了破案立功;但當時江國慶牽涉的罪是唯一死刑,自白等於槍斃,因此江國慶之死與陳肇敏等人行為怎麼會沒有因果關係?司改會批評檢察官對於法律空泛的解釋,只是裝飾預設的結論,導致沒有人需要為江國慶的死負責。
司改會說,空軍總部當初成立「0912專案小組」,實際下手刑求、逼供的人是直接犯罪,在旁監督指揮的人則是間接犯罪,全部都有犯意連絡與行為分擔,可以構成共同正犯。
司改會認為,空軍總部的這些「將官」們,把江國慶「丟進」軍事審判的當下,當然有預見他會被槍決,判處死刑根本就不違反他們的「本意」,所以江國慶之死與陳肇敏等人行為確有因果關係。
林峰正強調,高檢署曾支持律師觀點,將江國慶案發回北檢偵查,所以這次向高檢署交付「在意狀」,是希望高檢能夠再度關注江國慶案,再發回北檢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