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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肉產品標示產地 民眾選購有依據

優活健康資訊網/優活健康網記者陳茂軒 2012.09.06 00:00

(優活健康網記者陳茂軒/綜合報導)行政院衛生署本(6)日公告「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原產地標示相關規定」、「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直接供應飲食之場所供應含牛肉及牛可食部位原料食品標示原產地相關規定」等三項規定。也就是說,自9月12日起,攤商販售含牛肉之散裝食品場所及直接供應含牛肉餐食之飲食場所,均須依規定標示牛肉原料原產地;此外,自9月20日起,生產製造含牛肉的包裝食品,亦須清楚標示牛肉原料來自於哪個國家。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表示,日前已召開跨部會會議及業者說明會,說明強制標示牛肉原產地之政策規劃,地方政府衛生局亦持續進行業者、社區宣導,並自法規實施日起,將全面動員各縣市衛生局人力,針對包裝、散裝食品,以及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三階段完成地毯式稽查。

食品藥物管理局指出,為確保食品安全無虞、保障消費者權益,並提供民眾最明確之資訊,讓民眾可以依個人需求自行選擇,衛生署持續加強邊境與及市售牛肉產品之稽查抽驗,確保民眾飲食健康及選擇的權利。此外,牛肉產地標示相關公告及問與答資訊,亦公告於食品藥物管理局網站首頁,民眾及業者可上網查詢,或打諮詢服務專線(02)2787-8200洽詢。

資料來源:http://www.uho.com.tw/hotnews.asp?aid=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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