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指出,被害少女因為脊椎側彎,必須穿戴矯正支架,張姓男子為確認女兒是否確實穿戴,經常在晚間就寢時間進入女兒房內查看,並藉稱「看胸部有沒有變形」要求女兒脫下矯正支架和身上穿著的背心,然後伸手撫摸胸部。
被害少女指出,父親自今年2月中旬開始,幾乎每隔1天就會到房間以類似手法對她猥褻1次,前後共11次,到3月初凌晨,父親又藉故進房對她摸胸、還親吻她胸部。白天上課時,忍無可忍向同學訴苦,導師輾轉得知後報警處理。
男子在審理時認罪,並與被害少女達成協商合意,苗栗地院今天依強制猥褻罪,判處張男有期徒刑1年,緩刑3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