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9/062.公司名稱:力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 1.取得資產之差異金額係5月份之交易於6月份重覆列示所致。 2.處分資產之差異金額係6月份漏列處分有價證券交易所致。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申報差異原因。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