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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20件死亡車禍,9件自撞

中央社/ 2012.09.06 00:00
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20件死亡車禍,9件自撞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906 11:14:58)屏東縣政府警察局統計今年7月份起迄今共發生20件死亡車禍、死亡21人,其中自撞電桿、護欄、安全島等有9件,約佔45%,為死亡車禍主要肇事原因。而自撞事故中又以「酒醉駕車失控」發生5件、死亡6人所佔比率最高,警察局長朱正倫對此非常重視,指示交通隊以及各分局要積極防制自撞案件的發生。

交通隊長陳文耀表示,這幾件死亡車禍當中,令他印象最深的是在8月1日凌晨1時15分許,23歲陳姓女子與57歲胡姓男子在來義鄉南和村落的卡拉OK店唱歌飲酒結束後,共乘一部機車離開,行駛不到100公尺,即因不勝酒力失控撞擊路旁電桿,因撞擊力道大加上均未戴安全帽,致二人頭部嚴重受創,經送醫急救無效後死亡,事後測得該女子血液中酒精濃度高達204.91MG/DL,換算呼氣值為1.03MG/L,而該男子血液中酒精濃度更高達342MG/DL,換算酒測值為1.71MG/L,幾乎到達昏迷狀況。

事後調查發現當時與該二人共同飲酒之友人,不但未勸阻酒後騎車,更放任二人共乘機車離開,而造成本件憾事。陳姓女子本身為單親母親,家境並不富裕,身亡後徒留一對子女,目前交由陳姓女子之母扶養,由於酒後騎乘機車,造成白髮人送黑髮人之悲劇。

交通隊交安組組長陳柏年表示,經醫學研究顯示,血液中酒精濃度值達50MG/DL時,人類思想、行為和判斷都會失去抑制;100MG/DL時會嚴重影響駕車安全,也會造成運動失調;200-300MG/DL會造成步態不穩、行動遲緩、難以站立、口齒不清,嚴重者會導致意識不清,身體呈僵直狀態; 300-400MG/DL時會昏迷和呼吸抑制,400MG/DL以上易造成死亡。所以提醒大家,飲酒後絕對禁止騎車或開車,應建立「指定駕駛」之觀念及多多利用叫計程車服務,駕駛人千萬不可因貪圖一時方便,因而害人害己並付出慘痛之代價。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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