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大總統週五要到彭佳嶼,國安會的幕僚不行,民間輿論越俎代庖給個建議,要宣示主權,與其到彭佳嶼不如改去烈嶼,戲劇張力起碼比較大一點,理由有四。
首先,這,彭佳嶼,二○○五年阿扁就去過,讓馬大跟隨扁的腳步,扁刻在吃牢飯,胡為真莫非居心叵測?其次,扁當年搭乘直升機,帶著媒體浩浩蕩蕩而去,馬大既然秀不了頭一齣,當然就失去了「亮點」,一開場的氣勢就low了,後面還有什麼雷霆萬鈞可以賣弄?
第三,這次馬大跑到彭佳嶼的主題是宣示釣魚台主權,這更是爆笑!彭佳嶼距離釣魚台遠逾一四○公里,釣島又是無人島,安排馬大去演出「看海的日子」,是要他拿起海螺宣示給海風聽嗎?
第四,就算日本得以風聞,上回馬大自稱「宅急便」支援的「啟豐二號」,好歹惹得日本自衛隊急巡釣島正面衝撞,「成就」了若干情節;這回,場景爆退到彭佳嶼,能編什麼劇?要馬大耍輕功與日軍天人交戰?還是使出氣功一掌把東瀛艦艇給轟了?這對曾服役海軍的馬大實在污辱。
基於四者,輿情鄭重建議馬大改去烈嶼演戲,也就是小金門。這「外島中的外島,前線中的前線」,其優越處在於:烈嶼距中國僅幾公里,肉眼可及,近在咫尺,具體得很,不似釣魚台在哪,還得辛苦尋找。比觀眾,至少對面高樓林立的廈門人可以就近捧場。論嗆聲,這中國的面積、人口、武力,哪是靠美國保護的「小日本」可及的?講法源,這是「憲法」位階的固有疆域,馬大怎可「某死啊,還在顧尿桶」?
話說馬大到烈嶼要怎麼演?第一,拿著大聲公直接叫嚷,絕對引人側目,不似彭佳嶼只能驚擾海鷗;第二,金門的「毋忘在莒」,屬心法,太消極,馬大應在小金門當眾赤背,歃血刻下「還我河山」四字給老共瞧,是行動,才夠看,這樣肯定可以搏上版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