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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連:代子公司依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9.05 00:00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1/09/05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胡連電子(南京)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為資金貸與公司常益投資有限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53567(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4772(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4927(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之資金貸與:否(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9699(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營運週轉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316257(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146155.計息方式:3M Libor+3%(每季付息)6.還款之:(1)條件:到期還款(2)日期:2013.09.09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2028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5.39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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