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莉莉表示,以推動及鼓勵國內車廠的角度來說,採用納智捷是無可厚非,市府與納智捷及格上共同提案後,將籌碼全給了納智捷,卻失去國外大車廠招商的機會,找格上這類的租車公司共同提案,雖然補助款可以流向格上以降低租賃費用,但也不能由格上限定車款。
邱莉莉對於納智捷堅持的車電分離模式,完全無法認同,因其電池是嵌在車體內,車子與電池的權利是難以分離的,且電池租賃對象為裕隆電能,等於台南市計畫每月需繳交龐大保護費給裕隆集團,何況電池是有壽命的,還要再加計一次電池更換的費用。
邱莉莉要求市府,應比較車電分離模式或車電合購模式成本,如車電合購較有利,市府應向經濟部工業局提出計劃變更,如果中央堅持車電分離也無妨,也要釋放一定比例車輛為車電合一,這樣才能真正吸引日本及美國車廠的投入,讓國外車廠進入台南進行示範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