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兒童權益 總統:不因缺國際參與而鬆動

中央廣播電台/楊雨青
14 年前
馬英九總統今天(5日)接見「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前主席Jaap E. Doek時表示,中華民國政府一向很重視兒童及青少年權益的保障,雖然中華民國後來退出聯合國,但政府遵守相關國際公約,不因缺乏國際參與機會而鬆動,未來甚至也能以列入國內法的方式處理。

總統表示,中華民國在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因此無法加入聯合國於1989年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但是政府對於兒童權益的保障並未因此鬆動。總統:『(原音)我們對於兒童權益的保障並沒有因為缺乏這種國際參與的機會而有任何的鬆動,我們在民國82年修正的兒童福利法中,就有一個兒童保護的專章,主要是防止兒童受到虐待、虐童事件,同時在民國100年,也就是在法案訂定了18年後,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的保障,更完整的制訂了有關兒童少年有關保障的規定。』

總統表示,儘管中華民國失去聯合國代表權,要加入國際公約有實際上的困難,但就像聯合國2個人權公約,以及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等,政府都採列入國內法的方式,發揮一定的法律效力。他認為兒童權利公約未來也能採用相同模式,使其成為國內法的一部分。

總統也認為,不論這些公約能否變成國內法,最重要的是政府要貫徹公約內容,確實保障兒童的權益。因此,執政黨邀請長期從事兒童福利工作人士擔任不分區立委,讓他們的聲音進入國會。總統也希望能多透過國際交流,提升台灣保護兒童的成績,讓台灣的兒童都能得到應有的保護、教育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