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 第39款1.事實發生日:101/09/042.公司名稱:晶讚光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更正本公司101年06月份及7月份營收;更正前:6月份:當月營業收入淨額為44,446仟元, 截至6月之累計營收淨額為234,604仟元; 7月份:當月營業收入淨額為40,032仟元, 截至7月之累計營收淨額為274,636仟元。更正後:6月份:當月營業收入淨額為37,182仟元, 截至6月之累計營收淨額為227,340仟元; 7月份:當月營業收入淨額為47,296仟元, 截至7月之累計營收淨額為274,636仟元。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重大訊息並重新公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