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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旅外停保有異議 督保盟砲轟

台灣好新聞/ 2012.09.04 00:00
iLife100/新北報導

行政院長陳冲3日重申,明年元旦如期實施二代健保,至於衛生署建議將取消現行居留國外的民眾「停、復保」規定,行政院卻表示,因為外交部及僑委會有異見,要衛生署再研議,引發各界抨擊。

民間監督健保聯盟砲轟,取消停保規定才公平,才符合保險精神,一般民眾被公司派駐在外都要每月繳交健保費,為何外交人員及僑民就可享有停、復保的待遇?且二代健保法上都已明訂投保規定,政府怎麼可以帶頭踐踏法令?

現行出國超過六個月可以辦理健保停保,不用繳交健保費;根據健保局統計,每年約有二、三十萬人辦理「停、復保」,其中更有一萬兩千多名旅居海外民眾「專程」返台辦理復保就醫,最常利用健保資源看牙齒疾病、良性腫瘤和椎間盤突出、下背痛。平均每人只要交1元健保費,健保局就要付出1.7元,每年至少花掉1億元醫療費用。

辦理復保後的旅外國民,可以充分享受台灣健保「俗擱大碗」的好處,以心臟超音波為例,在台灣全給付,但在美國則要自費2萬多元;在台灣做胃鏡,健保也是全額給付,美國則要花費近5萬元,海外僑民專程買機票回台看病還是很划算。健保局官員表示,取消「停、復保」規定,除了減少醫療資源浪費之外,也可以節省辦理相關行政手續的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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