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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電針對立委質疑「購電、人事、福利、獎金」預算編列之說明

中央社/ 2012.09.04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20904 09:33:07)有關3日部份立法委員質疑「台電購電、人事、福利、獎金預算不減反增」,台電鄭重澄清如下:

有關「外購電力預算」,向民營電廠(IPP)購電部分,102年預算中購電量經估列雖較101年減少9億度,惟購電價格因102年預估之躉售物價指數、燃煤及天然氣成本均分別較101年上漲4.3%、1.8%及14%,亦即燃料價格上揚之影響,將大過減少購入電力部分,致102年度向民營電廠購電預算較101年度增加70億餘元。

至於向汽電共生購電部分,依政府規定,台電有完全收購汽電共生業者餘電之責任,102年購電量較101年約加6.4億度(主要係101年台塑麥寮機組進行工安停機檢修),價格部分則與當年電價呈正相關,考量今年電價調升,預估102年因價量均上升,約增加71億餘元。

由於能源局預定修正汽電共生系統實施辦法尚未正式公告,若以能源局預擬之二階段調整後之購電單價估算,102年預計汽電共生購價可減少近30億元。

有關「人事費用預算」,因102年業務需要致營運部門預算員額較101年增編374名,以及現有人員晉升等成長因素,故預算增編約3.1億元,較去年增加不到1%。

有關「福利費預算」,係包括所有企業均應依政府法令分攤的員工全民健保、勞保、公保等保險費,及福利金等費用,已依經濟部油電經改小組決議調降,平均每年每人福利金約2.5萬元,為歷年來最低。

至於立委質疑有關「其他獎金」較去年增加7,810萬元,增幅達90%部分,台電公司表示,各項獎金之編列,均依據政府相關規定辦理,包括因年度預計虧損無法編列績效獎金預算,但依行政院規定,可將激勵員工創新研發等績效核發之獎金,以「其他獎金」編列於預算;另台電為配合行政院、經濟部決議取消國營企業久任獎金制度,未來不再對任職20、25、30年之員工給予久任獎金,惟對於工作年資已近表彰之員工核定有補償結算方案,致102年增加7,810萬元之預算。

發言人:李鴻洲 專業總工程師

聯絡電話:(02)2366-6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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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處:

李玉村 處長

聯絡電話:(02)2366-7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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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處:

蔡志孟 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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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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