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才是家中長子,其父親為入贅女婿,依習俗長子必須從母姓,俗稱「抽豬母稅」,因此他從母姓,弟妹們則從父姓。成年後,他僅短暫隨著父親一起到工地工作,不曾自行找工作,每天都「賴」在家中。
其小弟陳啟文學校畢業後也沒有工作,另名弟弟則因殘障、弱智而無法工作。根據鄰居的說法,一家人都沒有收入,經常為金錢問題而吵架。他們的母親也說,李良才和弟弟陳啟文感情不好,經常為小事吵架,連抽根菸都會反目,她雖規勸,卻無法平息2人的仇恨。
在心理不平衡下,李良才對父親及弟弟早已心生不滿,他在警局時,一再宣稱陳生非其親生父親,只是「後叔」。但其妹妹說,哥哥早有此懷疑,還曾大吵大鬧,堅持要驗DNA。
當地東英里里長林瑞義說,該家庭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是典型的「啃老族」,他雖想幫忙,申請為中低收入戶,卻因男子皆有工作能力而無法通過。他認為,家庭不和諧又失業沒錢花用,是造成此悲劇的主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