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消保處及標檢局於本(101)年4月間分別赴雲林縣及屏東市電器五金行、廉價商品零售業及桃園縣大賣場隨機購樣20件,進行品質檢驗及標示查核。其結果詳如附件:
一、品質檢測部分,有2件樣品不符合規定,情形如下:
(一) 「構造檢查」項目有1件:不符合原因為「不同極性帶電金屬部間空間距離低於3mm」(詳如編號1)。
(二)「溫升試驗」項目有2件:不符合原因為「溫升試驗超過規定值30℃」(詳如編號1、編號2)。
其餘「耐電壓試驗」、「絕緣電阻試驗」、「夾持力試驗」、「耐插拔性」及「尺度檢查」等項目全部檢體符合規定。
二、 標示查核部分,有6件不符合規定,其原因未依商品檢驗法及商品標示法分別為:額定電壓、電流及容量等規格未標示於本體上、未標示(或標示不全)製造商或進口商資料或未標示型號等情形(詳如編號7、10、13、14、16、17)。
就本次檢測及標示查核經提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決議,請經濟部要求業者儘速改善,並研議標示「製造日期」與「建議使用期限」可行性及落實製造商或委製商、進口商(或代理商)商品標示查核。
另外,行政院消保處及經濟部共同呼籲業者應落實「商品標示」之正確性,並提醒消費者選購時,應注意下列事項:
一、選購延長線應選擇有「商品安全標章」( 或 )之商品,商品本體亦應標示額定電壓、電流及容量,並確實按額定負載容量使用。
二、對於耗電量之電器(例如烤箱、電暖器、微波爐、吸塵器及電鍋等)切勿使用同一組電源線組,或在串聯多組電源線組中使用,以避免因過載而引發危險。
三、使用中之電線切勿纏繞、重壓或貼近潮濕、高熱環境;拔電源線組插頭,應手握插頭拔除,避免拉扯造成內部銅線斷裂;並且常常清除插頭、插座外部累積之灰塵,以避免積污導電,影響安全。
四、沒有專業技術,不自行拆解、改裝延長線,以免發生危險。
最後,行政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如發生消費糾紛時,可撥打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各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或院網站(www.cpc.ey.gov.tw)進行線上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