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母狗暗諷 判賠10萬
李婦的委任律師吳麒說「郭太太第一次來事務所時,兩眼被揍得像熊貓一樣」,忍受前夫暴力相向數十年,晚年為了盡速擺脫暴力老公,就連必勝的2000萬離婚分產官司,她都撤回不告,「沒想到離婚後,前夫仍不放過她」。
李婦隨即訴請離婚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聲請分配2000萬,郭某支付3600萬房款給她後,李婦決定撤回其餘兩官司,和解協議離婚,2000萬也不要了。
李婦以為終獲自由身,但前夫、大兒子與大媳婦認為她奪產,常被對方跟蹤挑釁,多次告她傷害、公然侮辱,雖都不起訴,但也讓李婦疲於奔命。
前年郭姓老翁寫了一封親筆信,影印多份分別寄給3位兒子、媳婦、女兒,內文數落前妻: 「愛吃精,每個月13到15次,這5、6年都是這樣,才導致我的身體出現狀況」,又說「她隨時把跳蛋放在身上,連去爬山、菜市場及早上做運動時都在用」,還用母狗暗喻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