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氏基金會表示,開學前陸續接獲民眾檢舉,有菸商開始在學校附近的零售商店加強宣傳促銷,包括把一些特定的菸品框示出來,或是使用一些特殊顏色的標籤標示,以吸引消費者或學生的目光。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指出,菸害防治法對於菸品的促銷及展示陳列都有非常嚴格的規定。姚思遠說:『(原音)菸品的展示、菸品或菸品容器的展示,是以提供消費者有關品牌及價格之必要認知為限,也就是他有個必要性的要求,任何超越這個範圍,你就是宣傳促銷,就是我們法律所禁止的。』
董氏基金會呼籲各縣市主管機關務必全面稽查,並依法處罰違規的店家;政府也應下定決心修法禁止菸品公開陳列。姚思遠說:『(原音)就是必須要徹底禁絕菸品的展示,最多也只能容許這些零售商店標示菸品的品牌及牌價,把它列舉出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