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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施行檸檬法 保障消費者權益

中央社/ 2012.09.01 00:00
(中央社記者呂欣憓新加坡1日專電)俗稱「檸檬法」的消費者保護相關法令今天起在新加坡施行,未來消費者買到瑕疵品6個月內,都可以要求商家免費維修或換貨。

新加坡國會今年3月通過檸檬法相關法令,消費者購買產品後6個月內如果發現瑕疵,商家要能證明賣出時沒有這個問題,否則就要負起免費維修責任,如果無法維修,商家要自行負擔換貨成本,如果最後消費者要求退錢,商家必須支付現金而不能用禮券代替。

另外,過去商家在收據上打出的「恕不退還」或「恕不退款」,將不再有效。

按照新加坡原有的法律,消費者買到瑕疵品時只能退錢,且沒訂出時間範圍,也沒有提及誰有義務證明賣出貨品時有沒有瑕疵。

檸檬法規定的產品範圍涵蓋所有零售產品,甚至包括二手車或寵物,不過不包含服務,像是SPA或分時度假計畫,也不包含房地產。

為了讓消費者和商家更加了解檸檬法內容,新加坡貿工部和消費者協會因此制定了一份檸檬法消費者手冊,供大眾參考。

星媒報導,檸檬法施行後,一般新出廠的貨品可能問題較小,二手商品問題較大,新加坡車業公會及消費者協會、汽車維修業公會等因此制定了一份檢查清單,顧客買二手車時可依照這份清單檢查,以確保產品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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