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黃子佼 徐巧芯 地震

速審法有爭議 「只求速審 模糊真相」

自由時報/ 2012.09.01 00:00
〔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張文川、蔡彰盛/綜合報導〕速審法應否修法?法界對速審法利弊的看法不一,「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台北分會主委陳淑貞律師指出,應修法以保護被害人權益,因速審法法條沒有保護被害人的影子,立法目的只是要速審案件,「結果反把真相模糊掉」。

陸正父:拖延訴訟 就有機會脫罪

陸正的父親陸晉德說,「速審法讓人感覺是一面倒向犯罪的那一方,罔顧被害一方的權益」,如同給被告辯護律師一張王牌,辯方只要想盡辦法拖延訴訟,被告就有機會脫罪,那被害人的權益又在哪裡?他強調,有沒有速審法,有差嗎?陸正案定讞一年多來,主謀邱和順還不是活得好好的?

支持一方:可使檢蒐證更紮實

支持速審法的「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蘇友辰(蘇案律師)及律師詹順貴都認為,「速審法不是惡法,有法總比沒法好」,它可使檢察官在偵查階段,蒐證更紮實、細緻謹慎,著重科學辦案,不能靠被告一紙自白就入罪。

陳淑貞則懷疑,速審法「二審三次獲判無罪就全案無罪定讞」的規定,「只是為蘇建和案量身定做」;她強調,實施速審法為終結陳年舊案,但這是程序的解脫,對釐清真相毫無幫助,也沒有考量到被害人,結果只是讓司法解脫。

支持「修法」的真理大學法律系副教授吳景欽指出,未來一審判決精緻化後,只要一審判無罪,檢方就不該上訴,並應讓陪審團加入一審審判,才能防止檢方濫訴、保障人權。

挺蘇建和與支持被害人的力量不對等,陳淑貞、吳景欽都表遺憾,認為這凸顯速審法和刑訴法對被害人的保護不足。

至於速審法與冤賠的關係,吳景欽指出,速審法衍生出冤賠及誰該負擔賠償等問題,以蘇案為例,若蘇建和等人無辜,就應追究當初辦案人員責任,向他們求償,若無法釐清責任,最後就跟江國慶案一樣,「官員人人有責任的結果,最後是人人都不須負責。」

詹順貴說,嫌犯若因速審法而得利,被害人除了透過「被害人補償法」求償,更要問為何檢警當初舉證不足,使證據不足以將被告定罪,並使真兇逍遙,若檢警採證、舉證有疏失,就有國賠問題。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