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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貨幣清算簽備忘錄 開放人民幣存款理財

中時電子報/黃琮淵、仇佩芬/台北報導 2012.09.01 00:00
歷經兩年磋商,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昨日宣布,已與大陸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完成「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簡稱MOU)」簽署,六十天內各自完成相關準備後生效。新台幣與人民幣的「直航時代」正式來臨。

雙方簽署MOU後,國銀年底前可望全面開辦人民幣業務。除民眾可開立人民幣帳戶,從事存放款外,企業也可以人民幣進行貿易操作。未來還將發展人民幣計價基金、債券、保單等理財商品,不必再繞道赴大陸與香港開戶理財,且可節省交易時間與匯兌成本。甚至可建構人民幣離岸中心,影響國內金融業發展深遠。

馬英九總統也表示,這次簽訂MOU顧及兩岸交流的對等、尊嚴、互惠原則,對兩岸金融合作會有很大幫助。

「這是人民幣清算服務的起步」,彭淮南表示,簽完MOU後,後續還有很多步驟要走。央行會盡最大努力與對岸協商,但他也請大家瞭解,事涉兩岸,時程非我方所能完全掌握。

為避免敏感的政治爭議,此次落款與金管會三年前與對岸三會簽署MOU之作法相同,分別為「台灣方面貨幣管理機構代表彭淮南」、「大陸方面貨幣管理機構代表周小川」,迴避正式官銜。

彭淮南表示,MOU簽署後,雙方已積極進行相關準備工作,包括修訂法規及選定清算行。希望清算機制能及早實質運作,並將與對岸討論「兩岸貨幣互換機制(SWAP)」。

同時間,人行也在官網公告,海峽兩岸簽署清算合作備忘錄。人行表示,兩岸貨幣管理機構將據此建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此舉標誌著兩岸貨幣合作進入新的發展階段。

根據MOU內容,雙方將指定一家銀行擔任清算行。人民幣清算行以中國銀行台北分行的呼聲最高;至於新台幣清算行,央行將從九家在大陸設有分行的國銀中遴選一家擔任,以台銀上海分行機率最大。

彭淮南表示,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建立後,人民幣在台將準用管理外匯條例,央行對開放人民幣業務持開放態度;待修改相關法規及人民幣清算行安排就緒後,就能開辦,要用最短的期限完成。

因應清算機制即將成形,金管會率先鬆綁相關法規。下周一起,國銀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間,人民幣不得相互拆借的規定將先解禁,未來若外匯指定銀行(DBU)開辦人民幣業務,資金亦可相互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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