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旭能光電: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增資發行新股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31 00:00
第三十四條 第9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1/08/31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新股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1,000,000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5.發行總金額:新台幣10,000,000元。6.發行價格:暫定每股以新台幣10元發行。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0%,計100,000股由公司員工認購。8.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本公司101年10月19日股東臨時會決議,由原股東依認股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有股數,按比例認購之,暫定每仟股認購7.56302521股。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認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在認股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其放棄認購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現金增資計劃所訂之發行額度、發行股數、發行價格、募集金額、資金運用計畫與進度、預計可能產生效益等相關事宜暨其他相關事宜如因主管機關核定修正,或因法令規定及因客觀環境之營運評估變更時,提請股東會通過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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