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和案31日無罪定讞,馬總統表示尊重最高法院的判決,並提到自己在擔任法務部長時,就曾停止蘇建和等人的死刑執行。
總統表示,他早在法務部時,就認為正本清源之道在於偵查當中須杜絕不當取供,避免法官在證據不確切的情況下,無法做出最好的判斷,因此他在擔任台北市長期間,就要求警察機關在偵查過程中設置必要的錄影設備,這個做法後來也逐漸推廣到全台灣。
總統並指出,第一審的檢察官或法院就應該清楚確立事實,否則往後要再檢討,就非常困難。他希望未來不要再發生這類案件。總統:『(原音)你再回頭來看當初汐止分局在查案時候,是不是有些做法上不盡妥當,才造成今天這樣的情況?所以我覺得我們在檢討的時候,最重要的是使這類案件不要再發生。』
另外,關於江國慶案,總統則表示這與蘇建和案情況不同,因為當時的軍事審判獨立於最高法院外,後來已修法改正,因此應該不至於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