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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昇休閒: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31 00:00
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1/08/15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減資基準日:101/08/20(2).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NA(3).換發股票基準日:NA(4).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股份相同(5).新股預計上市日:NA(6).一、本公司於101年6月13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資本新台幣 78,0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7,800,000股,業經行政院金融 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01年8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1010035864號核准在案。 二、減資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股份數額及每股金額: (1)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0,000,000元,分為30,000,000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56,000,000元,股份總數15,600,000股,每 股面額新台幣10元。 2、本次減資金額、銷除股份數及其他減資銷除股份條件: (1)減少資本新台幣78,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銷除股份7,800,000股。 (2)減資比率:50%,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東及其持 有股份按比例銷除股份,每仟股減少500股,即每仟股換發成500股。 (3)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併股,於減資基準日之次日起五日內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逾期未辦理者,由公司按股票面額以現金給付予 股東,計算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 3、減資後發行股份數額及金額:78,000,000股,每股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 78,000,000元。 4、本次減少資本用途:彌補虧損。 5、減資基準日訂為101年8月20日。 6、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授權董事長訂定減資換發基準日並辦 理換發新股相關事宜;屆時將依規定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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