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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蘇案奔走21年 義務律師:一生最正確的決定

中央廣播電台/沈雅雯 2012.08.31 00:00
纏訟21年,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獲得無罪定讞,不得再上訴,成為台灣司法史上首件透過「刑事再審程序無罪定讞」的案例。人權團體表示,3人以21年的青春見證台灣司法的緩慢進步,盼社會不要忘記仍在冤獄中的其他人。義務律師也表示,蘇案是台灣司法改革的指標案件,為3人辯護,是他一生最正確的決定。

蘇案無罪定讞,21年來,為他們3人義務辯護的律師蘇友辰31日表示,他終於卸下心中的一塊大石。蘇友辰強調,擔任蘇建和等人的義務律師,搶救3人的生命,是他一生最正確的決定。如果不是民間團體1995年開始介入奔走,蘇建和等3人會比江國慶更早一步被槍決。

台權會祕書長蔡季勳則說,蘇建和3人獲判無罪,受害者吳銘漢家屬則高聲喊冤,這正凸顯了司法的錯誤,讓被害者沒有獲得合理賠償,又讓無辜者平白入獄,她希望透過蘇案,能讓社會看見更多正在發生的冤案,凸顯刑事再審制度的問題。她說:『(原音)我們很希望透過這個個案,在未來繼續關注的冤案裡面,除了個案救援之外,能凸顯「刑事再審制度」如何符合公正公約這樣一個公平審判國際最基本的標準,我們希望推動這樣的工作。』

蘇建和從19歲被關到41歲,如今判決無罪定讞,是否依刑事補償法提起賠償?蘇友辰表示,雖然堅持3人無罪,卻從來不敢想賠償的事,律師團會尊重3人的決定。

依據刑事補償法規定,3人入獄超過4千天,若以每天新台幣5千元計算,每人最高可獲得2,000多萬的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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