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不能藉信託規避處分黨產

中央廣播電台/張德厚
13 年前
行政院會通過「政黨法」草案,民進黨批評政黨法讓國民黨黨產就地合法,是洗錢版政黨法。行政院表示,政府若要求人民或人民團體強制處分其財產,有違憲的疑慮;政院版政黨法是在符合憲法精神下明確指出政黨應該處分其黨產,並且不能藉由信託無限期規避。

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表示,政府要求政黨強制處分其黨營事業、投資事業,有違憲爭議,加上此舉牽涉到市場交易,即使一方願意轉讓,也必須有人願意接手,否則難道可要求政黨拋棄黨產?他指出,行政院版的政黨法要求政黨在2年內未能出售黨產就必須信託,且信託期間仍需積極處理轉讓作業,絕非可藉由信託規避處分黨產。胡幼偉:『(原音)根據憲法精神,政府不能強制要求人民或人民團體立刻拋棄其財產,一時沒有辦法處理完的部分他可以先信託,它的精神不是無限期的信託,也不是以信託的方式規避處理黨產。』

負責審查政黨法的行政院政務委員羅瑩雪進一步指出,政黨不可以透過信託規避黨產的轉讓。信託期間,只要有買方對黨營事業提出市場合理價格收購,政黨就必須出售,不能拒絕。

至於民進黨版政黨法中有處理不當黨產的相關規定,政院版卻沒有,胡幼偉表示,行政院在討論過程中已納入各方意見,但「不當」一詞有價值判斷的成分在內,很容易引起不同政黨主觀解釋上的差異,進而引發爭議,因此最後採取最客觀、無爭議的條文。

AI革命進行式
AI革命進行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