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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旺中將信託雙中 許忠信:無法完全切割

新頭殼newtalk/新頭殼newtalk 2012.08.31 00:00
新頭殼newtalk 2012.08.31 劉奕霆/台北報導

今年7月25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有條件通過旺中集團併購中嘉案後,根據《壹週刊》報導旺中集團打算以信託中天、中視股權的方式切割,台聯立委許忠信今(3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從財產權、信託本旨、人事權3方面來看,信託股權並不能使旺中與中天、中視完全切割,籲NCC勿接受這樣的信託安排。

NCC在上個月25日有條件通過旺中併購案,要求切割中天新聞台、中視數位新聞台轉為非新聞台及設立獨立新聞編審制度等3條件後,29日出刊的《壹週刊》報導,旺中集團擬將中天、中視股權信託給復興航空董座林明昇,為旺中併購案符合NCC附款要求解套。

為此,許忠信今早特別召開記者會表示,從財產權來看,所有人將財產信託給受託人後,在法律上所有權人的確屬受託人,但受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仍然屬於原來所有人,因此信託根本只是將名義所有人(nominal owner)做變更,信託人仍對信託財產享有受益權,並具有物權效力,即未來旺中如果真的將股權信託給復興航空,那麼復興航空每年必須將投資或股票獲利所得轉交旺中,怎麼算是完全切割?

此外,許忠信指出,在信託過程中,受託人也必須依照信託本旨管理信託財產,但我國信託法對信託本旨內容並未作規範與限制,因此信託本旨甚至可能被設計成旺中集團對中天、中視有控制力的情況與內容,更可以在信託本旨上詳細指示未來管理政策方向。

最後,許忠信提到,信託除無法真正達到切割經營控制權的目的,也不能實質掌控人事權,受託人即使因股權轉移成為名義上的最大股東,也只能選任董事、監察人,對於真正的人事任用例如總經理、節目部經理等,將繼續受旺中集團在信託前或信託本旨上的安排持續支配。

許忠信說,NCC設立3項停止條件的目的在於旺中與中天、中視完全切割,不能擁有或控制新聞頻道,但在處分書中並無定義何謂真正的完全切割,在實質認定上有確認的困難,他認為信託股權並不能使旺中與雙中完全切割,如果旺中集團真的提出信託的申請,就必須端看NCC如何判定信託的本質。

許忠信表示,如果NCC認為信託無法和完全切割畫上等號,那麼雙方很有可能打行政訴訟,最後交由行政法院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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