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和3人無罪定讞 吳銘漢家屬高聲喊冤
中央廣播電台/王照坤
13 年前
蘇建和案今天(31日)再更三審宣判,蘇建和、劉秉郎及莊林勳3人無罪定讞,不得再上訴。蘇建和表示,期盼這個不幸的冤案能讓台灣的司法更進步,他也希望自己能回歸正常的人生。被害人吳銘漢夫婦的家屬吳唐接則大聲喊冤,痛斥人權殺害司法正義,忽視被害者人權,如今他們只能祈求天理還給吳銘漢夫婦一個公道。
歷經將近20年司法訴訟的蘇建和案終於暫告落幕,台灣高等法院再更三審31日宣判,判決被告蘇建和、劉秉郎與莊林勳3人無罪,根據刑事妥速審判法的規定,本案不能再上訴,全案就此定讞。
蘇建和3人步出高院後發表簡短聲明,期盼就此回歸正常人生。蘇建和說:『(原音)我相信沒有任何一個人願受冤枉,也沒有任何一個司法人願意去錯判,希望藉由這個不幸冤案,大家可以再次共同省思,讓我們司法更進步。』
被害人吳銘漢的哥哥吳唐接在高院門口大聲喊冤,並手拿吳銘漢夫婦被砍殺的血案相片表達強烈無奈,只盼天理能還他們公道。吳銘漢說:『(原音)冤啊!這邊要幫你喊冤,這種情況可以判無罪嗎?你們大家憑著良知來判斷,人權殺滅司法正義,忽視被害者弱勢人權;今天得到這個結果,被害者家屬感到無奈、無奈,希望在看不見的另一個天理,天地正義、天理仍為協助吳銘漢夫婦,協助他伸冤,還其公道。』
蘇建和3人的律師團感謝高院明鏡高懸,發揮法律專業良知,做出扭轉乾坤的無罪裁判,並期盼台灣司法改革邁步向前,人權保障日益彰顯。吳家的委任律師石宜琳則說,受限速審法規定無法上訴,感到非常無奈,最大的輸家是台灣的司法。
吳銘漢夫婦命案發生在1991年3月,1995年2月蘇建和3人死刑三審定讞後,6月卻因監察院調查報告認為審理與調查涉及疏失而使判決出現轉變;過去這20年來,總計蘇建和3人六度被判處死刑,其中2003年的第一次再審、再更二審及本次的再更三審均判處3人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