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一向力推兩岸簽署文化協議,但陸委會一直不置可否,認為應由主管機關先做研究再提出需求。
文化部長龍應台日前在美國表示,除非有非常實質意義的內容,否則暫時沒有考慮簽署;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30日在例行記者會上也明確指出,兩岸文化協議以後再說。劉德勳說:『(原音)所以對於所謂的協議,是不是要談文化協議,她(龍應台)認為說那是以後再去思考,現在應該急的是幫這些產業面跟兩岸文化交流實務面來去做出各種協助,我想她的角度跟我們的角度前後一致,沒有改變。』
劉德勳強調,兩岸文化交流活動綿密,深度與廣度兼具,加上ECFA裡面的服務貿易或市場准入、以及現有的兩岸智財權保護協議(IPR)已有很多機制可協助文化產業,目前要做的,應該是強化這些機制,而不是簽署文化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