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14款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1/08/30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5元(2)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5元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股票股利:每股配發0.44232385元(2)現金股利:每股配發0.44232376元4.變更原因:因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而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故依101/08/21董事會決議授權董事長辦理股東配股(息)率調整事宜。5.其他應敘明事項: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規定,自除權(息)基準日起,轉換價格將由新台幣24元調整為2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