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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彰機電: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永彰汽車電子(杭州)有限公司增資案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2.08.30 00:00
第二條 第20款1.事實發生日:101/8/302.本次新增(減少)投資方式:經由第三地區投資事業薩摩亞 TWNCAL INVESTMENT CO., LTD.對大陸地區投資設立100%持股之子公司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NTD 200,000,000元4.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公司名稱:永彰汽車電子(杭州)有限公司5.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收資本額:USD 18,600,000元6.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本次擬新增資本額:NTD 200,000,000元7.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主要營業項目:汽車車身電子控制系統、車用統合控制器、監控派遣系統車載終端裝置、空調控制器、資料轉換器,行車安全警告系統及其他汽車電子裝置、汽車空調系統及空調熱交換器等零部件、汽車用散熱器、散熱器風扇及其零部件,相關模具、夾具、檢具及專用設備的研發、組裝、生產;銷售自產產品及經營進出口業務(不含進口商品分銷業務)。8.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會計師意見型態:無保留意見9.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淨值:RMB 117,227,459.3010.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最近年度財務報表損益金額:RMB 1,445,058.0211.迄目前為止,對前開大陸被投資公司之實際投資金額:USD 18,600,000元12.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3.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日期及金額:不適用14.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不適用15.處分利益(或損失):不適用16.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不適用17.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不適用18.經紀人:不適用19.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不適用20.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21.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22.董事會通過日期: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14條第3項規定,得事後再提報最近期之董事會追認,擬追認後補行公告董事會通過日期(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23.監察人承認日期:1.民國 年 月 日 2.不適用,請寫原因 3.待監察人承認後補行公告(以上文字請自行增刪)24.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964,935新台幣(仟元)25.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50.77%26.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8.40%27.迄目前為止,投審會核准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含本次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51.92%28.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764,935新台幣(仟元)29.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實收資本額之比率:119.52%30.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之比率:30.44%31.迄目前為止,實際赴大陸地區投資總額占最近期財務報表股東權益之比率:41.16%32.最近三年度認列投資大陸損益金額:173,347 新台幣(仟元)33.最近三年度獲利匯回金額:034.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35.其他敘明事項:註1:本次投資金額尚未經投審會通過,故相關金額僅提供截至目前為止的資料,實際核准投資金額待投審會通過後,再重新計算並補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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