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 期:2012年08月30日公司名稱:永彰機電(4523)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核決處分本公司持有之不動產。發言人:宋瑞崇說 明:1.事實發生日:101/08/302.公司名稱:永彰機電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為活化資產應用,本公司董事會授權董事長依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規定,核決處分本公司復興北路101號9樓土地及建築物。6.因應措施:如有明確進展,將依規定發佈重大訊息。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