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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大同董事會決議

中央商情網/ 2012.08.30 00:00
日  期:2012年08月30日公司名稱:大同(2371)主  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言人:王隆潔說  明:1.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01/08/292.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3.發生緣由:(1)本公司審計委員會對董事長涉及通達案,提出請求免除董事長職務案,並要求涉及利益衝突之董事應予迴避,董事長則自請迴避。(2)表決結果呂東英獨立董事1人贊成;劉宗德獨立董事及蘇鵬飛獨立董事共2人保留;其餘:林郭文艷董事、林蔚東董事、陳火炎董事、李龍達董事以及張益華董事共5人以維持公司安定及依法董事長無需解任為由均予反對。(3)呂獨董表示如下意見:a.其接獲股東來函要求提出董事長不適任等案,基於職責及確信,認本案之相關討論應有助於公司治理;對表決結果不予置評。b.審計委員會於本會期提案並獲通過的以下議案,仍應切實執行;其中包括:(a)投資大陸應遵守當地法令及誠信原則,善加經營。(b)集團子公司提供背書或保證應向審計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c)行政管理總處應持續推動集團子公司及轉投資公司董監事遴選辦法,並向董事會核備。(d)本公司對股東發放股利前,子公司及轉投資公司盈餘分配予董監事酬勞歸屬本公司後,不予支給本公司派任之董監;子公司及轉投資公司非屬一般營運之獲利,不列入董監酬勞或員工紅利計算之基礎。以上事項對公司均有正面意義,並應公布於公司網站。(4)董事會對呂獨董為公司的貢獻表示肯定,並將切實執行各項通過之議案。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保留意見:劉宗德獨立董事:國立政治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社團法人台灣行政法學會理事長蘇鵬飛獨立董事:國立政治大學畢業5.前揭獨立董事或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認為不適宜以投票表決方式來處理。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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